新快报讯 记者陈慕媛 通讯员穗规资宣报道 25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解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第四批22条惠企利民措施。
措施包括放宽工业、仓储建筑单倍计容层高基准值。优化前,单、多层厂房、仓库层高基准值为8米;高层厂房、仓库及新型产业用房层高基准值为4.5米。优化后,非单层厂房层高基准值首层至第3层为8米,第4至6层为6米,第7层及以上层为4.5米;创新型产业建筑层高基准值首层为6米,第2层及以上层为4.5米;单层仓库、盘道式仓库、盘道式物流建筑层高基准值为12米;其它仓库、物流建筑层高基准值首层、二层为12米,第3至6层为6.6米,第7层及以上层为5.4米;层高超出单倍计容基准值部分以每2.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1倍计算容积率指标。
措施还明确住宅、办公、商业、工业建筑(创新型产业建筑)尚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的建设项目,除首层外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容比例由不大于本栋建筑计算容积率中建筑面积的3%提高至5%。
广州还实行“拍地即进场”。出让地块挂牌成交并完成竞得企业资格审查后,竞得企业需开展地块前期工作的,可以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交安全生产承诺函,经审核同意后可进场开展前期勘探测量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