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凌晨1时40分许,公安宁河分局交警支队曹庄大队交警在滨玉公路沿线巡查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轨迹异常存在超载嫌疑,遂对该车进行拦检。后经称重检测,这辆核定载重质量49吨的大货车,实际车货总重为171.06吨。据了解,为了节省费用,车辆驾驶人心存侥幸,自认为这个时间点无交警值守,所以才铤而走险的运载货物。
10月7日14时许,公安东丽分局交警支队华明大队在建汉公路沿线开展交通违法治理期间,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因行驶轨迹异常被交警拦下,检查发现该车轮胎明显受压变形,存在超载嫌疑。后经称重检测,这辆核定载重质量45.8吨的大货车,实际装载货物达72.58吨,存在超载50%以上的违法行为。
目前,交警已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两位驾驶人分别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同时,责令驾驶人将车上所载货物进行安全转运,并将根据“一超四罚”的原则,移交运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一超四罚”工作是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一超),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一罚)和货运车辆驾驶人(二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三罚),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四罚)。
车辆超载一方面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导致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方面的事故;另一方面,超载车辆行驶在长下坡时,为了保持安全车速,制度器就要较长时间连续地进行较大强度的制动,这将导致制动器温度急剧升高。温度上升到一定程度时,有些摩擦片会出现热衰退现象,制动效能严重衰退,最终导致制动失灵、车辆失控。
车辆超载会使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且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会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