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实行土地三权分置之前,农村的土地分设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其中所有权归属集体,而承包经营权则归农户所有。实行三权分置之后,所有权不变,依然归集体,但是承包经营权却划分为承包权、经营权两个部分,其中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归土地经营权人。
对农民又有啥影响?如果只从表面来看,二者的区别不大,因为所有权没变化,只是将承包经营权分开了而已。但是实际上对农民有很大的影响。在承包经营权没分开之前,农民只能自己承包和运营土地,无法将土地流转出去。而现在,”三权分置“以后,承包权仍然不变,但是经营权变化极大。最大的影响就是农民如果不想种地,以前因为不允许流转,土地只能荒废。但是现在可以把多余的经营权流转出去,这样就能在干别的工作的时候
在土地上也能挣一笔流转的收益。另外现在经营权还可以当做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以整体来说三权分置对农民来说是非常不错的政策,既增加了农民在土地上的收益,还提高了农村土地的利用率,避免土地荒废的问题。不过三权分置也并不是万能的,因为有的时候土地流转进行的并不顺利,一些土壤贫瘠、地势差的土地没人愿意承包,所以即便想流转,也流转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