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中这起事故,电动车驾驶人沿郯东路由西向东横跨机动车道行驶,被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小型汽车撞倒。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电动车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所谓“鬼探头”,通俗来讲,就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时候,从路边突然窜出一辆非机动车或行人。司机避让不及时,往往造成车伤人亡的惨剧。因为事发突然,令人猝不及防,因此被称为“鬼探头”。
由于红绿灯路口具有多股车流交汇的特点,已成为“鬼探头”事故的高发地。车辆在通过绿灯路口时,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闯红灯驶入路口,很容易被两侧停驶的车辆遮挡,导致正常通行的车辆来不及采取制动措施而发生交通事故。
公交车站台是“鬼探头”事故的又一高发地。很多人下公交车后不等其驶离就从车头前过马路,但由于公交车车体庞大,从公交车左侧驶过的车辆驾驶人基本看不到公交车前面是否有人,这时突然窜出的行人往往让人猝不及防。
在路侧停有车辆的道路上,如果行人或非机动车突然从停放的车辆前后横穿马路,正在行驶中的驾驶人很难及时对突然出现的情况做出有效反应,极易因“鬼探头”发生事故。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并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牢记口诀“一看二慢三通过”,遇有遮挡物影响视线时更应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刹车,切勿随意超车。
车辆途经上述易发生“鬼探头”的地点时,右脚应放在刹车踏板上,遇上突发情况时随时准备踩刹车,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
出行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来往车辆,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要从斑马线上通过路口,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同时家长要看护好孩子,不要让他们随意冲入马路。
1、通过路口及易发事故的路段时,一定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注意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2、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切勿抢路抢行,不要随意横穿马路、在车流中穿行、跨越护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