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一中学小卖部经营权卖出224万元?不能将学校当成“生意场”!
时间:2023-09-10  浏览次数:663

  9月9日,广西贺州市平桂区政府办公室就”广西一中学小卖部一学年经营权卖出224万元“一事发布通报。

  通报中指出,网上报道的“广西一中学小卖部一学年经营权卖出224万元,供应商中标时刚成立半个月”的信息,平桂区高度重视,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报道反映的贺州第五高级中学小卖部经营权情况进行调查,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这一事件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很多人表示震惊和不解:一个中学小卖部的经营权竟然能够卖出如此高的价格?

  针对此事,也有人认为可能是学校和相关部门在管理上存在问题,导致小卖部经营权被卖出如此高价。但是,这些猜测并没有得到官方的证实。

  曾有学者指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在其范围内一切言行都应符合教书育人的根本宗旨。食堂、宿舍、体育场地、图书馆、小卖部等都应该是学校的公共设施,是为学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提供公益服务,其经营理念也只能是保本不盈利或薄利。不能将学校当成“生意场”、将学生当成“客户”。

  检索发现,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四部门曾联合发文,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

  相信相关部门会加强监管和规范,将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学校小卖部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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