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负首付”?看看这背后的真相!
时间:2024-06-13  浏览次数:663

  5月累计至28日一手住宅累计成交4610套,成交面积为55.84万㎡,成交套数同比上升8.09%,成交面积同比上升15.94%。二手住宅累计成交10968套,成交面积为100.22万㎡,与上月相比,成交套数环比下降-19.48%,成交面积环比下降-18.95%。其中5月28日(周日)一手住宅成交73套,成交面积约为0.84万平方米;二手住宅成交91套,成交面积约0.8万平方米。

  一则发布于4月22日的网帖显示,深圳罗湖一套520万元的房产可以贷款570万元,也就是说首付不仅不用“自己掏钱”,还可以从银行多贷走50万元。一直以来“负首付”不是新事物,业内称之为“高评高贷”。“负首付,就是房屋市值500万,很可能评估出800万,从银行贷款出70%也就是560万,相当于购房者还可以从银行拿出60万首付。

  2017年9月29日,住建部、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

  零首付、负首付对银行来说政策风险和实质风险都很大,房产抵押作为风险防控的手段,如果评估价虚高其效果可能大打折扣。对个人而言,过度加杠杆将可能引发家庭财务危机。之所以出现负首付的现象也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银行信贷投放压力较大,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增长压力大;二是房地产销售压力大,开发商卖房难。

  “负首付”“零首付”通常是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用来吸引客户购房的一种手段。看似零首付的背后,实则暗藏风险,稍有不慎可能会使购房者深陷债务之中。此类模式下,购房人看似“零首付”购得房产,实际却因前期人为做高房价、支付中介服务费和税费等,承担了远高于房产实际市场价值的负债,甚至面临个人信息泄露、涉嫌违法等风险,得不偿失。

  在实践中,如果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被解除或者认定无效,购房人不仅会面临开发商有权不交付认购房屋,不能取得认购房屋所有权的风险,在贷款合同被解除后,还会面对银行要求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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