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520,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改革试点,提升山东省内“跨市通办”便捷度,优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自2023年5月20日起,山东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实施至少一方为省内户籍的当事人跨市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全省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免于提交居住证。其他政策仍按照《山东省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方案》(鲁民【2021】44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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