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1.88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