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文蛙缆是传言还是实锤?
时间:2023-12-17  浏览次数:663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经大兴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集体土地2.5614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东至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经济合作社;南至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经济合作社;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经济合作社(最终以拨地钉桩为准)。

  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集体土地2.5614公顷,其中:林地1.2052公顷,工矿用地0.7009公顷,特殊用地0.554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0.0582公顷,未利用地(草地)0.0424公顷。(地类面积发生变化不再另行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地符合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项目建设。

  该项目征地补偿总费用包含区片综合地价及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5万元/亩)。该项目涉及邢各庄村经济合作社征地补偿总费用合计人民币1949.5000万元,其中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计算的费用为960.5000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为864.4500万元,安置补助费为96.0500万元),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为989.0000万元。

  该项目需安置黄村镇邢各庄村农业人口13名,其中:16岁以下2名,劳动力5名,超转6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执行。

  本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无住宅、非住宅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按照《北京市大兴区园林绿化局关于大兴区黄村镇磁各庄项目永久占用平原生态林地的复函》(京兴林政函(2021)121号)文执行。

  2022年8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8月22日就征收土地事宜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村民代表应到42人,实到代表31人,其中,同意代表31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未参加代表11人。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4年1月14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黄村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大兴区黄村镇清源路9号;联系电话).

  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地址: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联系电话)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经大兴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507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东至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经济合作社;南至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经济合作社;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邢各庄村经济合作社(最终以拨地钉桩为准)。

  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507公顷,其中:特殊用地0.14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0.0055公顷,未利用地(草地)0.0010公顷。(地类面积发生变化不再另行公告)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地符合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项目建设。

  该项目征地补偿总费用仅包含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5万元/亩)。该项目涉及黄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征地补偿总费用合计人民币56.5000万元,均为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计算的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为50.8500万元,安置补助费为5.6500万元)。

  本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无住宅、非住宅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按照《北京市大兴区园林绿化局关于大兴区黄村镇磁各庄项目永久占用平原生态林地的复函》(京兴林政函(2021)121号)文执行。

  2022年8月16日,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就征地事宜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8月22日就征收土地事宜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村民代表应到6人,实到代表6人,其中,同意代表6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未参加代表0人。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4年1月14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黄村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大兴区黄村镇清源路9号;联系电话)

  公告期内,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地址: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联系电话)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1、邢各庄村自拆迁至今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一直没有下一步动作,想咨询一下大兴邢各庄回迁。2、何时农转非。3、房屋违约金为何迟迟不发放。

  您好,关于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大兴区黄村镇政府回复如下:邢各庄村回迁房已正式启动征地工作,预计2024 年第二季度完成征地工作并启动回迁房手续。邢各庄村户口农转非问题,需进行人口户籍及劳动力的摸底的统计工作。房屋补偿款已于 11月21日开始发放,银行按原始顺序逐一发放,请您耐心等待电话通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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